AI 搜索电视剧出现盗版链接,法院判决平台不存在主观过错
阅读原文· ithome.com一家传媒公司因AI搜索平台结果置顶其版权剧集的盗版网盘链接而提起诉讼。平台辩称其仅为搜索服务提供者,未人为干预结果,并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断开链接。法院审理认为,平台基于大语言模型的搜索引擎无法避免索引公共网页内容,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存在人为编辑或推荐行为,主观上无过错。平台已履行算法备案义务,提供顺畅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尽到了法定义务。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强调,平台胜诉核心在于尽到义务,若明知盗版仍刻意推荐或拖延处理,则需承担责任。
IT之家 5 月 8 日消息,用 AI 搜索电视剧,结果置顶跳出来的却是电视剧的盗版网盘链接,这种情形下,搜索平台是否构成侵权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
据央视新闻今日报道,这场侵权官司源于一家传媒公司的偶然发现:在 AI 搜索平台上输入他们的两部版权剧集名称,搜索结果竟然出现了盗版影视网盘链接,还有“快捷访问”“无需提取码”等文字内容。
这家传媒公司认为,AI 搜索平台的运营公司通过人工编辑 AI 算法,将明显违法侵权的链接在搜索结果中置顶呈现,这种行为侵害了传媒公司就涉案电视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运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对于原告方的主张,被告 AI 搜索平台的运营公司辩称,他们仅是提供搜索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主动审查义务,也没有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并且,运营公司提供了显著、便捷的投诉渠道,在收到传媒公司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就断开了相关搜索结果,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被控侵权视频网盘链接的分享,构成对涉案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 AI 搜索平台的运营公司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公司作为网络搜索服务提供者,这一身份并没有因为 AI 技术的加持而发生改变。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搜索平台是基于大语言模型,匹配检索增强生成开发的搜索引擎,在应用时无法避免索引并展示源自公共互联网网页中的内容。结合在案证据,可以认定搜索结果中标注的“无需提取码”等信息源自第三方网页内容。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运营公司对搜索结果进行了人为编辑、推荐等行为,被告公司并不存在主观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