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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4 月 21 日消息,今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上海)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开展前沿技术探索。加速脑机接口、第六代移动通信(6G)、量子计算等技术应用试点及产品化,建设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开展第三代互联网(Web3.0)创新试验场机制研究,探索打造基于智能合约的可信技术底座,有序开展技术验证。
方案提出,加快立体感知物联设施建设。加快千帆星座建设,推动卫星互联网业务商用试点。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支持整合船舶航运公共数据和商业数据资源,赋能市场化船舶数据服务平台,推动船舶数据在更多场景应用。推动上海市低空智能网联系统等综合性基础设施建设及标准完善,构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联感知体系。
方案提出,推动算力资源互联互通。提升上海市算力监测调度平台与长三角(上海)算力互联互通平台核心能力,探索形成区域间算力资源调度机制,推动算力互联互通、按需调用。升级扩容智算基础设施,部署高性能国产智算集群。
IT之家附方案全文如下: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上海)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上海市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力争到 2028 年,数据要素价值全面激活,制度建设有效引领创新,实数融合进一步深化,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纵深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
(一)深入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实践探索。落实数据产权制度,制订适配人工智能发展等特定场景的数据产权配置规则、数据产权制度在司法领域的衔接应用指引、数据领域典型纠纷案例。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收益合理分配。研究健全数据收益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二中院、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相关部门)
(二)加强公共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建立公共数据高质量供给责任制,强化数据源头供给和质量控制。依托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建设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立关键要素上链存证和数据溯源机制。探索通过智能合约加快公共数据授权审批效率。争取国家部委公共数据授权上海运营试点,深化授权运营试点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各相关部门)
(三)加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聚焦医疗健康、高端制造等重点行业,打造高质量数据集,依托新型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服务垂类模型和智能体创新应用。探索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开源社区建设。构建综合性、枢纽型、战略性语料基座,服务大参数、多模态基础模型发展。(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相关部门)
(四)加快政产学研多源数据融通应用。完善数据创新实验室建设运营机制,按照“小试 — 中试 — 转化”依场景开展供数,打造一批金融、医疗、商贸、交通、绿色低碳、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的标杆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各相关部门、相关区政府)
二、优化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五)建强区块链网络能力。深入推进国家区块链网络(上海枢纽)建设,强化分布式数字身份、隐私计算、跨链服务等基础能力;推进海关、税务、海事、外汇管理等链上可信数据服务中心建设,接入国家部委关键数据资源,提升行业监管效能。落实国家可信数据空间试点任务,应用区块链技术打造上海方案。(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各相关部门)
(六)推动算力资源互联互通。提升上海市算力监测调度平台与长三角(上海)算力互联互通平台核心能力,探索形成区域间算力资源调度机制,推动算力互联互通、按需调用。升级扩容智算基础设施,部署高性能国产智算集群。(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
(七)加快立体感知物联设施建设。加快千帆星座建设,推动卫星互联网业务商用试点。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支持整合船舶航运公共数据和商业数据资源,赋能市场化船舶数据服务平台,推动船舶数据在更多场景应用。推动上海市低空智能网联系统等综合性基础设施建设及标准完善,构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联感知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
(八)加强多维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依托“智能体 + 智能合约”,率先在卫生健康、金融服务等领域建立覆盖风险识别、动态监测、应急响应的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分类分级和重要数据保护,扩大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建强政务数据安全基础设施底座,全面加强政务软件供应链安全治理。建设具备大规模仿真能力的人工智能安全靶场和一体化安全防护平台。(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九)开展数据科技攻关。加快超异构融合芯片、同态加密、分层多链、跨链协同等区块链技术攻关,形成新一代开放许可链技术体系与标准规范。加快隐私交易协议、机密智能合约、匿名下的穿透式监管等区块链分析技术研究。加强智能化标注、数据编织、存算一体、多模态数据合成等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科委)
(十)开展智能技术攻关。加快新一代通用人工智能、智能软件、智算系统等技术攻关。体系化推进科学智能,实施“百团百项”工程,孵化创新企业。推动通用科学大模型与学科模型协同推理技术突破,加强科学数据结构化表征、科学数据治理工具链、科学实验智能体等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开展前沿技术探索。加速脑机接口、第六代移动通信(6G)、量子计算等技术应用试点及产品化,建设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开展第三代互联网(Web3.0)创新试验场机制研究,探索打造基于智能合约的可信技术底座,有序开展技术验证。(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数据局)
(十二)建设数字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具身智能、自动驾驶、科学研究等领域的数据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数据领域优势主体建设一批具有概念验证、中试验证等功能的地方数据科技创新平台。培育 2—3 家数据科技领域的高质量孵化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数据局)